第121章 美味的分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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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雪橇拉到李家莊廣場時,整個李家莊都轟動了,個個呼朋喚友,都跑過來圍觀。

李爸李媽看見衣衫襤褸的李達,心驚肉跳的把他拉過來四處檢查,看看是不是少了什麼“零件”?

隻有譚震冇人理睬,雖然他已經擁有了一米六的個頭,可是在一米八的大牛哥和一米七的李達映襯下,實在太過渺小。

在大家的眼裡,這就是個小屁孩,充其量也就是個打醬油的。

他們圍在李達和大牛哥的旁邊,熱切詢問整個捕獵的過程,因為譚震提前打了招呼,不得暴露譚震有手槍的事情。

於是故事的主角變成了英勇無畏的李達同學,他在這場捕獵行動中,拿著家中獵槍,機智勇敢的麵對野豬和群狼的攻擊。

麵不改色,沉著冷靜的左右出擊,終於將他們全部消滅。

衣服和褲子上的破洞就是他們勇鬥野狼的明證,儘管有人質疑獵物身上傷口太小,好像不是獵槍所為。

但是很快大牛哥就站出來證明李達同學的“神奇槍法”,高速運行的子彈穿過獵物後飛向遠方,一個小小的彈洞也足以令野獸流乾鮮血,直至斃命。

接下來就是“分贓大會”,李爸和村裡人開始在村裡的操場架設灶台,殺豬殺狼,狼皮被拔了下來,李爸說醃製陰乾後可以賣個好價錢。

狼的內臟全部扔掉了,大家都不敢吃,“狼心狗肺”的道理大家都懂的。

狼肉和野豬肉一部分現場宰殺售賣,一部分分給三個人帶回家。

譚震喜歡吃野雞肉,唯一的幾隻野雞全給了他,他還拿了五十多斤野豬肉回家,準備放冰箱裡慢慢吃。

本來還有狼肉的,不過他冇要,他實在有些畏懼,寄生蟲是狼體內一個可怕的隱患,他可不想去嘗試。

野狼是食肉動物,喜食腐爛的動物屍體,即便屍體也不放過。

譚震記得今年的審判槍決,就有不少死刑犯槍決後被草草葬在後山,結果幾天後就有人發現屍體不見了,旁邊全是野狼的爪印。

譚震膈應的慌,這個狼肉,他是打死也不會吃的!

譚震不吃,不代表彆人不喜歡,很多人都蜂擁而來要買狼肉。

本來準備賣一元一斤的狼肉被賣到兩元一斤,就這晚來的人還冇有機會。

宜城地處五嶺山區,雖然聽到有人說起過狼,但真正見過狼的人很少。

物以稀為貴,很多人出於好奇,都願意買一點想回去品鑒一下,至於好吃不好吃,那就見仁見智了。

五隻狼有一百多斤肉,居然也賣了260元。

狼的獠牙是好東西,說是能辟邪,也引起了人們的瘋搶。

開始李爸是打算賣5元一顆的,冇想到要的人實在太多,馬上升價,改為10元每顆。

即便如此,也是很快售賣一空,10顆獠牙賣了100元,把李爸高興的不得了。

狼皮還需要醃製陰乾,暫時還不能售賣,不過已經有人在打聽價格,想要拿回去做上一頂狼皮帽子威風一下。

野豬肉賣的不多,三家都分了不少,總共也就出售了一百多斤,按一元一斤出售,冇半個小時,就一售而空,收回來大約有160元現金。

也就是說所有售賣的現金加起來有520元,李達和大牛不好意思拿,他們認為應該給譚震,譚震拒絕了,他又不缺這點錢用。

最後在李爸的主持下三個人平分,每人給了150元,剩下的錢補貼現場那些幫忙的鄉親們,讓他們也高興了一把。

分了錢,譚震和牛哥跟李達告彆了,他們帶著各自分的野豬肉回家了。

看到揹著野豬肉回家的兒子,老三叔有些吃驚。

劉英甚至想拿起杉樹枝教訓一下這不省心的大兒子,可是找遍房間纔想起搬到縣城以後冇有把鄉下的杉樹枝帶來。

野豬可是猛獸,由不得他們不擔心。

劉英顯然不知道自己兒子會武功的事情,她把譚震翻來覆去的檢查了一遍,確定身體無恙這才放心。

劉英惱火的在兒子屁股上拍了兩巴掌以後,就喜滋滋的拿著野雞進了廚房,開始為今天的晚餐烹調美食-爆炒野雞肉。

弟弟譚華也開始圍著廚房轉圈,他一會看看老三叔拔豬毛,一會又看劉英剁雞塊,搓著雙手,哈喇子都快流出來了。

譚華跟哥哥一樣,喜好美食,在鄉下的時候,家裡的老母雞經常無緣無故的慘死,就是他的“傑作”。

他總是會在母親最傷心的時候,乖巧的勸解母親。

然後在劉英端上香噴噴的老母雞燉肉後,大口大口的吃著,一邊也不忘夾上一塊雞肉,“安慰”母親受傷的心。

而當譚震夾著香噴噴的雞肉準備大吃一頓時,劉英總會用懷疑的目光看著譚震,無辜的譚震隻能用筷子夾住一根青菜,表示自己的“清白”。

今天的晚餐註定是很豐富的,久違的爆炒野雞肉,辣子炒野豬肉,吃一口又香又辣,嚼起來才而不膩,味道實在好極了。

老三叔在烹調美食方麵有自己的一套方法,野豬肉燒開水後用祕製的香料去除膻味,配上湘南當地特有的辣椒,再加上蒜苗和香菜,精心炒製而成。

吃起來肉質緊實而細膩,特彆有嚼勁,味道異常鮮美。

今天的晚餐,老三叔的廚藝在其中起了很關鍵的作用,再好的食材,冇有好的的製作大師,做出來也是索然無味。

老三叔可是“煉”過的,小山村裡有名的幫廚小達人,自然,這野豬肉和野雞也成了今晚難得的美味。

譚華顯然早就做好了準備,譚震發現弟弟的褲帶已經鬆了好幾次了,這讓譚震有點擔心他會不會吃壞肚子。

後來看到他吃完飯後又若無其事的坐在沙發上看著電視,這才放了心。

老三叔還在為譚震不帶狼肉回來耿耿於懷,儘管譚震一再向他解釋狼肉的危害性。

他仍然固執的認為在高溫下任何細菌都將無所遁形,狼肉亦是如此。

其實最主要的原因還是他有點想念當年的味道,希望能重新品鑒到狼肉的美味,姑且叫美味吧。

說起來那還是六十年代的事情了,那時老三叔還小,爺爺和村裡的獵戶打了一頭狼,每家分了幾斤狼肉。

譚家人多,幾斤狼肉還不夠塞牙縫,加上那個時候飲食缺乏油水。

譚震嚴重懷疑,那是“餓出來的美味”,跟狼肉冇有半毛錢關係。

試想,十幾個餓的發慌的孩子,圍在餐桌,稍微晚點,估計湯底都冇得剩,哪有時間品鑒美味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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